三明市海鑫投資有限公司滅火器采購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市海鑫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三明市海鑫投資有限公司滅火器采購
2.比選人名稱:三明市海鑫投資有限公司
3.交貨地址:比選人指定位置
4.項目規格及型號:4公斤手提式干粉滅火器、35公斤ABC推車式干粉滅火器、防煙面罩
5.供貨期限:七個工作日
二、比選服務內容
本項目比選服務內容詳見附件:清單一覽表。
三、服務費用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46000元(含稅)。具體采購數量按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比選人不保證貨物的最低采購數量。報價包含運輸、安裝、稅金等費用。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且經營范圍須具有消防器材銷售、維修、滅火器等內容。
2.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3.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07月21日 10:00 ;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小顏;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小盧;聯系電話:13860539737;
5.監督部門:三明市海鑫投資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場簽到。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2.服務質量、內容及要求:
①中選人須保證供貨的及時性,并能提供優質的服務能力。
②供應的滅火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標準要求,出場日期清晰,且對每具滅火器進行嚴格測試,應在供貨時出具檢測報告。
③時限要求:根據采購需求,自簽訂協議之日起,在七個工作日完成交付使用。
④滅火器未經檢測禁止擅自貼標。比選人將對滅火器進行隨機抽驗,如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中選人自行承擔,比選人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⑤供應的滅火器質保期為2年。
3.結算時,中選人應提供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三明市海鑫投資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