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委領導班子責任
集團黨委領導班子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擔負全面領導責任。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就是瀆職的意識,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推進公司各項工作全面發展的政治保證,貫穿各項工作全過程。
(一)加強廉政教育
1.黨委中心組帶頭學習。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每半年集中學習討論一次以上,并將學習研討情況報上級黨委、紀委。
2.開展專題學習教育。通過個人自學、集中學習和專題輔導等形式,把黨規黨紀、廉政法規以及從嚴治黨、“三嚴三實”、“兩學一做”納入黨員干部教育學習內容,進一步引導黨員干部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增強黨員干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3.開展任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廉政談話制度,對新提任的中層以上干部,實行任前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要“扯扯袖子、咬咬耳朵”,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問題。
4.開展警示教育。采取通報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觀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形式,每年至少組織1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動,發揮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二)落實組織領導
5.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每年根據上級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及時召開黨委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具體落實措施。和集團各部室、各子公司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層層分解落實責任。
6.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結果運用等機制。每年組織對各部室、各子公司負責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7.落實巡視、巡察發現問題整改。嚴格落實上級部門巡視、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在收到反饋意見2個月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三)選好用好干部
8.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預告、談話了解、集體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建立完善黨員干部日常管理機制。完善干部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注重德才兼備,群眾公認,進一步完善考核的內容、程序和方法,綜合評價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及時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
10.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嚴格落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任前廉政考察、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等制度,防止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及時發現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四)加強作風建設
11. 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完善維護職工群眾權益機制,暢通職工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研究解決職工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防止和糾正損害職工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
12. 深化“敢擔當、解難題、立新業”活動,著力解決企業改革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大效能督查力度,深入整治“庸懶散奢”等問題。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集團“八條禁令”的常態化督查,緊盯重要節點、重點崗位、重點事、重點人,嚴肅查處和通報曝光違紀違規行為。
(五)強化源頭防范
14.健全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堅持“三重一大”(重大問題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決策,同步跟進相應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對重點崗位、重要環節,加大防范監督力度。
15. 完善群眾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堅持重大事項先調研論證、先征求意見、先風險評估,規范決策規則程序。
16. 建立健全集團內部審計制度,每年對所屬各子公司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監督。
17.堅持把黨務公開作為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重點內容,明確黨務公開工作內容、豐富黨務公開形式、規范黨務公開程序,強化黨務工作透明度。
18.堅持企務公開和加強職工民主管理,做到重大事項及時向職工群眾通報、重大決策提交職代會審議、重大改革措施出臺前廣泛征求職工群眾意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職代會審議通過。
19.健全完善企業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因公出國(境)、會議培訓、差旅和辦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規定,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
(六)查處違紀行為
20.把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首要任務,領導、支持紀檢部門堅決查處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
2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法規制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準確把握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動輒則咎。
22.領導和推進紀檢部門聚焦主責主業,做到重大案件及時研究,重大問題及時解決,重要情況及時聽取匯報,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為紀檢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執紀問責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23.領導、支持紀檢部門開展“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二、主要負責人責任
集團黨委書記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和組織,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
(一)堅持“四個親自”。 親自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對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對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安排。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聽取匯報,研究任務分解,并督促落實。親自參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簽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對紀律檢查方面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認真研究。
(二)堅持嚴格管理。對班子成員和各部室、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實行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及時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動態和干部群眾的評價反映,督促班子成員廉潔從政,發現問題要嚴肅批評督促糾正,涉及違法違紀問題,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三)堅持傳導壓力。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主題同班子成員、各部室、子公司主要負責人至少談話一次,督促履職盡責,抓好主體責任落實。對發現班子成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抓早抓小,及時約談提醒;對各部室、子公司主要負責人落實主體責任不力、主體責任檢查考核發現問題較多、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民主測評滿意度較低的,及時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對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四)堅持規范用權。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一把手”末位表態和回避等制度。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定期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五)堅持表率作用。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帶頭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帶動全體黨員遵規守紀。管好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做廉潔從政的表率。每年親自上廉政黨課不少于一次。每年按規定報告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等情況。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做到工作職責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就延伸到哪里。
(一)落實“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研究安排分管部門的重點工作和重大事項,尤其是涉及選人用人、公共資源交易、大額資金和專項資金使用等事項,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制度,同時跟進相應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經常檢查分析分管部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黨風政風建設、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研究、推動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落實教育管理。每年至少與分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談話一次,及時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黨員干部廉政情況,提出廉政要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及時約談提醒,并有適當記錄。
(三)落實督促整改。對分管部門落實主體責任不力,上級巡視、巡察、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群眾反映問題集中、不正之風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發生重大腐敗案件的,約談其主要負責人,督促抓好整改。
(四)落實制度規定。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積極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結合工作分工,嚴格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五)落實示范帶動。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帶頭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管好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做廉潔從政的表率。每年按規定書面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