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城發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市城服集團”)系市城發集團下屬二級集團,注冊資本5000萬元,主營業務為城市綠化管理、城市公園管理、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市政設施管理、物業管理、停車場服務、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家政服務、勞務服務、教育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業務培訓等20余項。
集團旗下有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三明城發綠城物業公司、華城文旅公司2家合營公司。城服集團主要負責國有資產商業運營管理,代管資產包括城投廣場、金瀾灣、江濱廣場、新都匯、兩館一宮、會議中心、體育中心等51處。
現因業務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人數、任職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運營專員1名,任職要求如下:
應聘單位 |
崗位 |
最高年齡 |
擬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 |
其他條件 |
聯系方式 |
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 |
運營專員 |
35周歲 |
1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具有2年以上工程管理、安保工作經驗優先,精通物業工程、安保管理政策、法規及操作流程,熟練掌握Office辦公軟件,持有工程師中級職稱、消防設施操作員等相關資質證件、退伍軍人、黨員優先考慮 |
咨詢電話:0598-7992859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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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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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品行端正,作風嚴謹,遵紀守法,無不良履職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養和職業操守,愛崗敬業,身心健康,抗壓能力強,符合企業人員錄用體檢標準。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身體條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三)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存在經商辦企業行為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本次招聘堅持德才兼備、擇優聘用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綜合考核、確定人選、公示、體檢、協審、錄用等程序進行。
(二)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崗位、人數、招聘資格條件等相關信息在市城發集團官網(https://www.smcfjt.com/xxgk/rczp)、三明市人才網(https://www.smrcw.org.cn/)、權屬企業微信公眾號等公告。請報名者密切關注。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3日—9月23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請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三明城服集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以及提供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投遞至對應崗位的電子郵箱。
(2)填寫《報名登記表》時,表內須插入彩色近期免冠照片并調整至合適大小,排版須整潔,內容控制在1頁A4紙;《報名登記表》應命名為“崗位名稱+姓名.doc”作為附件上傳,報名郵件主題為:崗位名稱+姓名。
(四)資格審查。
應聘者網上報名后,公司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市城發集團官網公告,請報名人員及時登錄查詢。未及時查詢影響招聘結果的,責任自負。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需提供本人不存在經商辦企業情況證明材料。
(五)招聘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原則上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百分制,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當招聘計劃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未達到1:3比例時,應聘者面試成績應不低于80分,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通過資格條件審查人數超過20人則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進入面試,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在“市城發集團官網—信息公開—人才招聘”界面公布(網址:https://www.smcfjt.com/xxgk/rczp),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六)體檢、協審和聘用。
1.體檢。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費用自理。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或發現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2.協審。對擬聘用人選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情況、進行協審和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核查。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協審材料、組織關系所在支部黨員證明等相應證明材料原件。應聘人員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材料提交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且未履行義務的人員或存在經商辦企業行為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3.公示和聘用。按照規定的招聘程序和標準從考核成績、體檢和協審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市城發集團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薪資及福利待遇
新錄用人員按照錄用單位薪酬制度執行,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招用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其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應聘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情形或提供虛假信息(含體檢、協審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取消筆試、面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須攜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等原件。未按時到現場參加面試的,視同放棄。
(三)應聘者在體檢、協審、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名者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經體檢、協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用人單位綜合考慮,決定是否遞補。
附件: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