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項目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項目
2.比選人名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7層
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即包含第一年再認證和再認證后的第二、三年的監督審核)
二、比選服務內容
本比選服務內容為進行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覆蓋范圍應基于企業相關資質,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及建筑工程、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等)。
三、服務費用
最高限價為含稅金額58000元。費用包含審核費、年金、審核組階段的所有交通費及住宿費、稅費等相關費用。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應具有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有關認證體系《認證機構批準書》。
3.比選申請人應具備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頒發的認證機構認可證書。
4.比選申請人應具備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需提供經審計的2023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5.比選申請人應提供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查詢得到的從業機構未被實施風險預警措施記錄證明。
6.比選申請人應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未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7.比選申請人及其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 1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4年8月20日15:3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王女士;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賴先生;聯系電話:15159196967;
5.監督部門: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格式見附件 2 )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節。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比選申請人所提供的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應帶有CNAS標識。
2.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低于合同約定的稅率(稅率為 6 %)時,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且比選人支付給中選人的結算金額根據減少的增值稅金額相應扣減,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3.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4.本項目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1)履約保證金金額:1000元。
(2)履約擔保形式:采用現金形式轉賬至以下賬戶,并注明“企業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項目”保證金。
開戶名: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賬 號:35050164249009001616
(3)履約擔保期限:履約保證金應在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日內且在合同簽訂前提交。履約保證金將于服務期滿后28日內無息退還。
(4)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中選人必須嚴格遵循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獨立承擔并完成全部必要的資質認證工作,不得將認證任務轉交其他認證公司辦理。如有發現,比選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比選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比選人有權對超過部分進行索賠。
5.認證服務費用支付:比選人在收到中選人提供的三體系再認證證書后,支付中選總價的40%;在收到中選人提供的第二年度管理體系監督審核報告和管理體系證書保持確認函后,支付中標總價的30%;在收到中選人提供的第三年度管理體系監督審核報告和管理體系證書保持確認函后,支付中選總價剩余的30%。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