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服務單位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專利技術服務單位
2.比選人名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4.質量要求:滿足相關專利成果要求
二、比選服務內容
專利技術服務單位,協助比選人完成辦理相關服務內容或取得相關專利成果
三、服務費用
1.本項目最高限價為24.82萬元(含稅)。
2.本項目服務費用計算辦法:
序號 |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服務費用招標控制價 (元/件) |
計劃指標(項) |
1 |
發明專利 (預審且答辯或復審直至通過) |
專利代理服務包括前期技術內容的檢索、分析及授權前景評估,專利內容撰寫、答辯及授權后專利年費的監控維護。 |
16000 |
10 |
2 |
發明專利(普通代理) |
5000 |
10 |
|
3 |
實用新型專利 (答辯或復審直至通過) |
2000 |
10 |
|
4 |
實用新型專利(普通代理) |
1100 |
10 |
|
5 |
外觀設計專利 |
800 |
2 |
|
6 |
軟件著作權 |
軟件著作權代理服務包括材料規范整理、提交、補正等內容,直至出證。 |
1000 |
2 |
7 |
商標 |
商標代理服務包括前期檢索、通過率的評估及官方文件的遞交;遇到商標被駁回、異議或無效等情況及時轉達并給到合理的處理建議和方案。 |
800 |
2 |
8 |
專利變更/轉讓代理 |
代為辦理專利變更/轉讓事項。 |
200 |
10 |
注: 1、以上各項服務內容對應的服務費用均不含專利業務辦理過程中所需繳納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相關官方費用。 2、服務費用的支付以技術服務機構協助比選人完成辦理相關服務內容或取得相關專利成果,按項計取付費。 |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3.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 1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4年04月23日10:0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 顏先生 ;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 羅先生 ;聯系電話:18649713868;
5.監督部門: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
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節。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M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2.本項目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
(1)提交時間:在比選活動結束后,中選人需當天現場提交比選保證金。
(2)比選保證金金額:人民幣45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選資格。
(4)中選人應在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 3 天內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否則視為放棄中選資格,其比選保證金不予退還。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