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人,比選活動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自行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人名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比選項目名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
3.服務期限:所屬期2023-2025年期間
二、比選服務內容
聘請會計師事務的主要服務范圍:對權屬三明市物資集團有限公司、福建東南建筑設計集團有限公司2家企業負責人,所屬期2023-2025年(三年)期間經營業績考核及任期績效完成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工作。
三、服務費用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壹拾貳萬元(¥120,000.00)。
四、比選申請人資格條件
1.具備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且注冊地在三明市;
2.比選申請人應持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3.擬擔任此次比選服務內容工作的負責人,應具備有效注冊會計師證書;
4.分所參加比選的,應出具總所委托參與此次比選活動的授權委托書,并明確法律責任;
5.比選申請人近三年內未受財政主管部門處罰;
6.有意參加比選的單位,須根據此次比選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相關文件(比選申請文件格式見附件1)。
四、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
2.比選地點: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406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徐碧街道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24樓);
3.比選人聯系人:鄭女士;聯系電話:18950952922、0598-7999882;
4.監督部門: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
5.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五、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場簽到。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此次比選采用綜合評估中選法,評估辦法見附件2.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人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六、其他事宜
1.無論比選結果如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申請文件均不退回。
2.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3.審計報告得到我司認可后出具,我司收到審計報告及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第一年按成交價的30%支付,第二年按成交價的30%支付,第三年按成交價的40%支付。如遇特殊情況,不需要開展審計工作的,我司將不支付審計費用;只對一家單位開展審計工作的,按當年支付比例的一半支付審計費用。
附件:下載文件
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