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生態康養城服務中心建設項目(C-11地塊)藝術花瓶拆除工程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生態新城明城康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三明生態康養城服務中心建設項目(C-11地塊)藝術花瓶拆除工程
2.比選人名稱:三明生態新城明城康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三明市沙縣區生態康養城
4.工期要求:10天
二、比選服務內容
三明生態康養城服務中心建設項目(C-11地塊)藝術花瓶拆除工程,花瓶數量兩個,材質為鍍鋅管,具體樣式詳附件圖紙,尺寸規格以現場實際為準。其中高度約15米花瓶已倒塌并集中清理至康養項目指揮部,材料由中選單位回收,高度約12.6米花瓶需現場拆除回收(拆除過程中需對花瓶地面等周邊設施進行保護,若發生破壞,中選人需進行恢復,否則,比選人有權向中選人索賠恢復所需的費用)。
三、服務費用
1.本項目應向比選人繳納殘值回收款最低限價為人民幣為3000元(含稅),本項目服務費用按中選金額總價包干,不因花瓶規格、尺寸、重量等原因調整費用。
2.比選申請人應對三明生態康養城服務中心建設項目(C-11地塊)藝術花瓶拆除工程進行承包,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中選人自行承擔,殘值回收款已包括拆除、運輸花瓶(含花瓶周邊保護及恢復)產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等一切費用。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3.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 1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11月22日09:0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顏先生;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18650938652;
5.監督部門:三明市明城康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
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節。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低于最低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高到低排序,有效報價最高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2.拆除施工要求:(1) 中選人將需拆除的舊件拆除完畢,并清理干凈因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廢舊垃圾。(2)中選人施工過程中,必須亞格遵守有關施工規范,按要求進行操作,制定可行性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同時要求現場施工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辦理好人身意外保險。
3.比選人不組織踏勘現場。潛在比選申請人須自行前往項目場地對項目現場和其周圍環境進行踏勘。
4.本比選項目為總價包干。拆除范圍若有變更,相關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
5.合同簽訂后,中選人一次性付清殘值回收款后,方可進場施工。
6.中選人繳納款項后,比選人出具 13%增值稅發票給中選人。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三明市明城康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