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看守所武警綜合樓工程室外樓梯建設項目團隊比選招標文件
編號:明沈榕建比[2018]002號
比
選
文
件
比選招集人: 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蓋章)
日期:2018年4月20日
目 錄
第一章 比選申請人須知
第二章 比選辦法
第三章 協議主要條款
第四章 比選申請文件組成及格式
一、工程概況:
1、 建設單位:三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主)
2、 工程名稱:三明市看守所武警綜合樓工程室外樓梯建設項目
3、 比選方式:采用隨機抽取中標人候選人的評審辦法
4、 建設地點:三元區白沙奈坑
5、 工程建設規模:約18.6744萬元
6、 工期要求:30日歷天。
7、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8、 責任人范圍:設計施工圖、編制的工程量清單
二、比選申請人要求
1、基本要求:
1.1本次比選項目比選申請人(項目團隊)必須入選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團隊《名錄庫》且按“ 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施工項目團隊評選及項目管理辦法(暫行)”規定辦理人員報備的項目團隊。
(1)項目經理應為 二 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含臨時建造師),具有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證,同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無承擔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項目。
2、比選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比選:
2.1近三年來發生過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2.2有拖欠過農民工工資并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
2.3未按規定金額及時間提交比選保證金的;
2.4當建設單位的進度款不能及時支付時,項目團隊沒有資金能力保證工程繼續施工的;
2.5比選人認為有其他行為不得作為比選申請人的。
三、比選保證金
1、本施工項目的比選保證金金額為: 壹萬元整
2、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截止時間:在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
3、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現金或轉賬形式
4、比選保證金銀行賬號:
開戶名稱: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賬 號:5989 0008 8310 808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營業部
5、比選保證金不計利息,未中選人在比選后7天內(現金形式直接)退還;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中選人不履行承諾,比選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按相關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比選者,請于 2018 年4月 22日至 2018年 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時30分,下午 15 時 00 分至 17 時 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辦公室)購買比選文件;
4.2比選文件每份人民幣 1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選辦法:采用隨機抽取中標人候選人的評審辦法。
六、履約保證金相關約定
6.1履約保證金: 壹萬元 。
6.2履約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銀行轉賬
6.3履約保證金支付辦法:比選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按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約定執行。
七、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時間:
7.1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18 年 4 月 24 日15時00 分,提交地點為 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會議室) ;
7.2在遞交比選文件的同時,比選人所在的項目團隊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或項目團隊負責人應當持相應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的同時,應將購買比選文件的回執單一并提交。
八、比選申請文件組成
8.1 份數:一份
8.2 密封和包封要求:
8.2.1將比選申請文件密封在一個資料袋中。
8.2.2每個資料袋封套的封面上應標明:施工項目名稱、比選編號、比選申請人代表和比選申請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注意:未按上述要求裝訂、包封、密封和標識的拒絕受理。密封資料袋自備。)
8.3比選申請文件組成(包含但不僅限于如下內容):
(1)比選申請人承諾書(附件1)
九、聯系方式
比選招集人: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區乾龍新村348幢裙樓3樓,郵編: 356000
電話: 0598-7992851
聯系人: 何工
一、比選小組成立
比選小組:由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按相關規定組建,人數: 5人(沈榕公司1人、集團工程部1人、集團造價審核部1人、集團法務部1人),監督:集團紀檢監察室1人。
二、比選程序
1、根據比選文件的組成及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審;
三、比選符合性評審辦法
比選申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則視為其符合性評審不合格,不得確定為比選中選人:
1、未按比選人要求在截止的時間前遞交比選評審資料的;
2、申請比選文件資料提交不完整的;
3、提交了虛假評審資料的;
4、比選申請人不符合第一章《比選人須知》第二條比選申請人要求的;
5、未按規定金額及時提交比選保證金的;
6、有惡意串通及欺騙行為參與比選的;
7、有其他行為被評審小組認為不予中選的。
四、評審辦法:采用隨機抽取中標人候選人的評審辦法。
一、付款方式
1.1工程預付款:按施工合同約定條件執行。
1.2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
月進度付至90%,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97%,余3%為質保金。
二、合同價格形式:按施工合同約定的條件。
2.2工程進度款:
月進度款支付比例:按施工合同約定條件。
月進度款支付時間:在業主將同期進度款支付給公司后14天內扣除相關費用按公司相關約定支付。
其余款項的支付:具體以業主與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相關約定為準,在業主將同期款項支付給公司后14天內按公司相關約定支付。
三、合同價款的計價方式
3.1.工程結算價:以2017年12月福建省東南建筑設計院出具的設計施工圖和三明市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編制的工程預算書作為結算依據,單價按當地建設部門相應施工期間的定額標準計算,工程按經有關部門審核后的總價下浮11.49%進行結算,預算編制費1000元先由施工單位支付給預算編制單位計入工程造價;同時中選人應按比選承諾書中承諾的內容承擔所有稅、費,并按約定凈繳公司企業綜合管理費。
四、說明:
4.1、本比選文件所述的各項要求及條件若低于施工合同約定的要求及條件的,均以施工合同約定的要求及條件為準。
4.2、本比選文件描述的“施工合同”均指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
附件1
比選申請人承諾書
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1、本人作為三明市看守所武警綜合樓工程室外樓梯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的比選申請人,已詳細研究了該項目招投標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全部內容,承諾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 4% 向公司凈繳企業綜合管理費,并承擔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求繳交的各項稅、費等,繳交的各項稅、費委托公司代扣代繳;工期: 30日歷天,工程質量達到 合格標準 。
2、若確定本申請人為中選人:
(1)保證完全地接受該項目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相關文件的所有條件,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并對項目所有成本負全責;保證不將合同范圍內的工作內容進行轉包或肢解轉包,若涉及勞務或專業分包的,按相關要求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并在事前報公司審核批準。
(2)承諾按政府及公司有關規定,足額及時繳交工資保證金,保證合法勞動用工,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
(3)保證按《施工合同》、比選文件及公司的有關要求繳納履約保證金或辦理銀行保函、擔保等,并承擔其所需全部資金、費用和風險。
(4)保證愿意接受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的約束。在收到中選通知書后7天內與公司簽訂 “工程項目施工班組承包協議”,并按公司的要求和標準做好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企業貫標等各項工作,并負責相應費用。
(5)保證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務,若發生工期延誤等現象,愿意接受業主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處罰,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6)保證實現工程質量目標,本工程約定等級為 合格 。
(7)承諾該項目的工程款專款專用,即只限用于本工程有直接聯系的各項開支。
(8) 承諾按稅務主管部門最新規定繳納稅費,并提供增值稅專用材料發票及工人工資發票。
項目團隊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