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會議中心空調系統維保項目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會議中心空調系統維保項目
2.比選人名稱: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三明市城市文化廣場會議中心
4.服務期限:2023年11月01日-2024年10月31日
二、比選服務內容
(一)維保項目設備:3臺冷卻塔、3臺熱水鍋爐、5臺柜式空氣處理機組、91臺室內機、1項冷卻水系統、1項冷凍水系統、1項補水系統、1項鍋爐熱水系統、13臺水泵、3臺中央空調主機以及各設備對應的成套電氣自動控制系統、控制柜、配電柜和各項水系統、水閥管路配套設施定期檢查清洗消毒維護保養。
(二)維保內容:詳見附件1.項目維保內容。
三、服務費用
1.本項目最高限價為2.64萬元/年(含稅)。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應具備合法有效的中國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能力證書(制冷空調)A類Ⅲ級及以上資質。
3.比選申請人應具備至少一項近三年內合格有效的中央空調設備項目維保維修改造類似業績。
4.比選申請人須派駐至少一名項目維保技術人員,維保技術人員應持有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與本項目維保設備相關的資格證書,并為比選申請人的本企業在崗人員。
5.比選申請人或其現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國失信執行人名單。
6.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7.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2: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10月24日10:0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李女士;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羅先生;聯系電話:13806965900;
5.監督部門: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
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節。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低于合同約定的稅率(稅率為6%)時,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且比選人支付給中選人的結算金額根據減少的增值稅金額相應扣減,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2.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3.維保費支付:按半年支付維保費,每半年結束后15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50%。
4.中選單位簽訂的合同應按比選人提供的合同(合同條款及格式見附件4),不得擅自修改,否則,比選人有權取消其中選資格。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