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云智慧新城B地塊陳墩福德堂、陳墩肖氏祖屋——原址保護修繕設計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瑞云智慧新城B地塊陳墩福德堂、陳墩肖氏祖屋——原址保護修繕設計
2.比選人名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3.項目地址:三明市梅列區陳大鎮陳墩村
4.項目規模:陳墩肖氏祖屋位于三明市梅列區陳大鎮陳墩村96號,坐西朝東,清代民居。建筑通面闊18.4米,通進深19.1米,平面布局呈長方形,總面積351平方米;陳墩福德堂位于三明市梅列區陳大鎮陳墩村28號,坐西北朝東南,清代建筑。平面略呈正方形,面闊16米,進深17.4米,面積278平方米。本項目投資額約500萬元。
5.設計周期:30日歷天
二、比選服務內容
瑞云智慧新城B地塊陳墩福德堂、陳墩肖氏祖屋——原址保護修繕設計(詳見附件1設
計方案任務書)
三、服務費用
1.本次比選項目最高限價按《2020年版文物建筑勘察設計取費標準(試行)》收費標準40%計取,內容包括勘察費及設計費,初勘實物、勘察方案暫按建筑面積501-1000㎡以下(不可移動文物)考慮,設計費取費基數暫按500萬元,勘察、設計合計限價為130188.68元(不含稅)。
2.各比選人報價勘察費暫按建筑面積501-1000㎡以下(不可移動文物)考慮,設計費取費基數暫按500萬元考慮。最終結算勘察建筑面積以經業主及審批部門確認的設計圖紙為準、設計費取費基數以建設單位確認的修繕工程審核預算價為準。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合法有效的國家文物局或省級文物局核發的有效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全國性文物保護行業協會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責任設計師或具備省級及省級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從業人員崗位(勘察設計)培訓證書。
3.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4.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10月12日15:0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顏先生;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18650938652;
5.監督部門: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場簽到。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低于合同約定的稅率(稅率為 6 %)時,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且比選人支付給中選人的結算金額根據減少的增值稅金額相應扣減,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2.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