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比選申請人:
本補充通知作為比選文件的澄清、補充和修改,是比選文件的組成部分。本補充通知與比選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1)比選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電力工程監理乙級或乙級以上資質,比選申請人需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比選申請人須提供擬派項目監理人員名單并加蓋公章。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注冊專業要求為電力工程。比選申請人需提供總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本比選項目比選時間修改為: 2023年9月19日上午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