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選項目和單位
比選項目:三明沙縣運營管理中心新增生鮮食材采購供應商比選
比選單位: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三明沙縣運營管理中心
二、項目概況和比選內容
1.項目地點:三明沙縣區金橋南路7號(市委黨校新校區)
2.服務內容:三明沙縣運營管理中心生鮮食材定點采購配送,主要內容包括:(1)肉類凍品類;(2)水產品類;(3)蔬菜瓜果類;(4)干貨調味品類;(5)糧油米面(含禽蛋)類等餐廳所必備的生鮮食材。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年(如有調整另行商議)。
4.質量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國家規定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合格標準;
5.工作要求
(1)提供豐富多樣的生鮮食品,以確保三明沙縣運營管理中心餐廳菜品的多樣化;
(2)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生鮮食品的衛生安全,確保新鮮、規格及數量準確,不短斤少兩。若當日食材驗收發現不新鮮、不合格,供應商必須在承諾的時間內進行更換,杜絕食品安全隱患;
(3)采購貨品的交貨時間以采購人指定的交貨時間為準,供應商送貨上門,若因送貨不及時造成餐廳無法正常供餐,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4)供應商指定專人按照下達采購品種及數量進行對接,貨品數量及價格需確認簽字,如供應商不能按采購人提供的品種供貨,應提前告知采購人進行協調解決;
(5)采購范圍主要涉及生鮮食品,受市場價格影響波動較大。在服務期內供應商每月以大型超市或專業市場作為報價的基準價,按最終報價的下浮率計算單價。采購人每月推送不少于一次基準價,供應商按基準價下浮率報價,采購人有權通過任何方式進行報價核對(原則上不高于市場批發價),如有出現不合理報價采購人有權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換替補供應商。
三、投標人資格條件
1.本比選項目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
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投標人在三明三元區、沙縣區經營面積(或倉儲配送面積)≥4000平方米,注冊資金≥3000萬元。
5.投標人擬派出從業人員資格:送貨及配貨人員(年齡不得高于60周歲)具備有效的身份證、健康證,具有配送專用車輛;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比選,參加單位在本項目中選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
7.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8.投標人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等不良記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
符合條件參加比選的單位于2023年 2 月28日至2023年 3月7 日至三明城發大廈1310室確認參選資格后領取比選文件。
五、比選保證金的提交
1.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時間:自公告發布到遞交比選文件截止時間前;
2.比選保證金金額: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00);
3.比選保證金提交形式:企業賬戶(轉賬);
4.比選保證金轉入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三明沙縣運營管理中心
開戶行:興業銀行三明分行
賬號:181020100100437604
5.投標人應以銀行轉賬或電匯等對公(非現金)形式向比選單位提交比選保證金,比選保證金到賬憑證必須注明“三明沙縣運營管理中心生鮮食材采購供應商比選”放入比選文件內。若比選時發現比選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或未按要求附上憑證,視為未提供比選保證金,其報價無效。中選單位的比選保證金將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未中選單位的比選保證金在比選結束且公示無異議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六、比選評分辦法
1.本比選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2.評審分數:滿分100分。
3.中選資格:總得分第一名為項目供應商,按五大品類排名綜合確定供貨品類。
七、比選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3年3月8日16點00分;
2.地點:三明市城發大廈13樓1306室
八、聯系方式
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0598-8288922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