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詢價人概況
1.詢價人名稱: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2.詢價項目名稱:熙城丹蓉酒店固裝及活動家具采購(清單附后)。
二、最高控制價:320萬元。
三、確定中選人辦法:最低價中選。
四、企業資格要求
1.具備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家具生產企業。
2.報價企業必須持有國家有關綠色環保認證證書。
3.企業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五、文件遞交
1.報價人應提供報價函(注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企業資質、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等,以上材料需加蓋公章。
2.報價人應注明所有主材、輔材、油漆類名稱,并符合環保標準。
3.報價包含:貨到現場運費及搬運費、稅金(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安裝等費用。
4.截止時間:報價人應將上述材料和樣品于2017年5月2日下午15:00前郵寄或送達至我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區乾龍新村348幢裙樓3層,楊先生收,聯系電話13860532723。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六、相關要求及說明
1.中選人提供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環保標準,導致無法驗收的,詢價人有權取消中選資格并解除合同。
2.對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家具損壞導致不能正常使用,供貨商應在2日內派技術人員到現場處理。
3.質保期內產品因同一問題連續兩次維修仍無法正常使用時,供貨商應更換新產品;質保期內供貨商應免費為用戶更換和維修有缺陷產品。
4.供貨商無法滿足以上售后服務要求,采購方有權自行解決,所需費用從供貨商的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也由供貨商承擔。
5.合同簽訂前,中選人需交付我司合同價的10%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后7日內,我司預付合同價的10%作為預付款,全部貨物交貨并驗收合格后,我司支付合同價的85%,剩余5%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后沒有質量問題,我司我將給予支付。
6.中選人無法按時簽訂合同或按時提供貨物的,詢價人有權取消中選人資格及解除合同。
7.中選人應于接到我司電話通知之日起2天內與我司簽訂合同并進行實地測量;測量后7天內按我司要求做好小樣送至我司;小樣確認后第2天進行批量生產,固裝家具于6月25日前交付給我司,活動家具于7月15日前交付我司,具體交付時間以我司電話通知為準,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價格1‰的違約金。
8.本詢價表涉及的數量、規格大小等與實際有出入的,具體以現場實際測量數量及我司實際需求量為準。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廠家。
備注:由于附件過大,無法上傳,請有意向者與楊彬彬索取附件。
楊彬彬:138605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