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各部(室)、各子公司、各項目部:
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六大紀律”要求,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樹立城投集團工作人員的良好形象,經黨委研究,決定實行集團工作人員“八條禁令”。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1.嚴禁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
2.嚴禁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公車私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3.嚴禁違規在外兼職,或以任何形式私下為管理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或便利,獲取個人報酬;嚴禁違規將個人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外借、外掛使用;
4.嚴禁與業務往來單位發生任何不正當的經濟往來;
5.嚴禁投資、入股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相關行業的企業、實體,以謀取個人利益;
6.嚴禁向施工單位推銷建筑材料、施工設備以及有關服務,以謀取個人利益;
7.嚴禁在管理和服務活動中,故意刁難、吃拿卡要,或者變相的索要好處費,或者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轉嫁給管理服務對象;
8.嚴禁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及有價證券等,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二、具體措施及有關要求
1.違反上述禁令,情節較輕的,給予約談、誡勉、通報批評或調離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免職、責令辭職、解聘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黨員違反禁令的,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
2.各部(室)、各子公司、各項目部對上述禁令的執行情況,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內容。對執行不力、糾違不嚴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的有關規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有關領導干部實行責任追究。
3.辦公室、黨群工作部要圍繞關鍵崗位、重點環節以及年節假期,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年終評先爭優、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據,有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的將實行“一票否決”。
三、“八條禁令”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施行。
中共三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