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立和完善供應商管理體系,開展供應商的開發、監督、評估、管理工作,優化企業的供應商隊伍,達到不斷提高采購質量和效率、促進廉政建設的目的,根據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三明城投集團建立《供應商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供應商管理機構及職責。明確職能分工,授權三明城投集團物資貿易公司和園林綠化公司負責物資、苗木采購和相關服務制度的實施、評價、修改和解釋,集團各部室、各項目部(各子公司)應給予配合;
二是建立供應商名錄庫。由集團物資貿易公司、園林綠化公司分別根據業務范疇負責組織收集供應商信息,并根據入選條件報經集團審核與選定,符合條件的納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庫》;
三是開展對供應商的考核和評估。每年3月份組織一次對供應商的考核和評估,主要是通過對供應商的實際供貨情況及其信用記錄,從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幾個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考核和評估。經考核和評估后,按各類別供應商總量進行排名,分為A、B、C三級供應商,享受區別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