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供應商管理制度
2016年8月10日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
為了建立和完善供應商管理體系,開展供應商的開發、監督、評估、管理工作,協調供應商關系,優化企業的供應商隊伍,最終達到不斷提高采購質量和效率、促進廉政建設的目的,根據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三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為三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提供產品和服務的所有供應商的管理。
(一)供應商可以分為生產制造類、市場經銷商類和服務類供應商,主要是指提供貨物采購、苗木采購、運輸、中介等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二)供應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基礎上,形成優存劣汰機制,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庫》。
(三)《合格供應商名錄庫》是采購工作中選擇、使用供應商的主要來源。對于未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庫》的供應商,經過調查、評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庫。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管理機構:
(一)為明確職能分工,授權三明城投集團物資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貿易公司)負責物資采購和相關服務制度的實施、評價、修改和解釋,授權三明城投集團園林綠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園林公司)負責園林苗木采購和相關服務制度的實施、評價、修改和解釋,集團各部室、各項目部(各子公司)應給予配合。
(二)組織采購、請購和使用等各部門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評估,形成《合格供應商名錄庫》,按照所屬業務范疇經貿易公司或園林公司經理批準后上報集團領導確認,并在集團網站公布。
第四條篩選評價:
(一)制訂和實施供應商開發計劃;
(二)定期開展市場行情調查、收集整理市場信息及供應商情況,編制分析報告;
(三)開展潛在供應商的調查和評估工作,選擇和推薦潛在供應商;
(四)建立、維護與供應商之間的關系,并不斷提高采購質量;
(五)完善供應商檔案資料,保證數據及時更新和正常使用,利用各種方式及渠道掌握市場動態;
(六)根據供應商的考核結果進行等級管理。
第五條日常監督:
(一)對供應商供貨質量、數量、交期和售后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二)對供應商的技術能力、質量保證能力、生產及交付能力進行考察與評估;
(三)了解供應商的生產流程和關鍵控制點,化解質量控制等問題。
第三章供應商名錄庫
第六條供應商信息收集
由貿易公司、園林公司分別根據業務范疇負責組織收集供應商信息,造價部、技術部、各項目部等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提供供應商信息。
供應商信息來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一)網絡等傳播媒體
(二)商業廣告或供應商主動聯絡
(三)同行或供應商介紹
(四)公開征詢
(五)其他途徑
第七條供應商入選條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營業執照經工商系統查詢合法有效,近三年無違法、失信行為;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依法納稅;
(三)具有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機構代碼證;
(四)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上(園林苗木類供應商注冊資本10萬元及以上);
(五)機構法人代表及股東未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六)近三年與本集團業務合作無違約、失信及糾紛、訴訟等行為。
第八條供應商入選程序
(一)由供應商填寫《供應商調查信息表》。
《供應商調查信息表》及其附件作為供應商入庫的依據之一,應包括下列內容(后附表格):
1.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名稱、注冊資本、成立日期、相關證照、占地面積、營業額、銀行信息等;
2.聯系方式:包括地址、電話、傳真、E-mail、網址、負責人、聯系人等;
3.企業實力:包括人力資源狀況、設備狀況、技術力量、資產情況等;
4.產品、技術及業績:包括主要產品及原材料、主要技術、主要客戶及近三年業績等;
5.其他:包括近三年經審計的會計報表、資質證書、獲獎證書等及附件。
(二)審核與選定
1.初選
根據本公司從各種渠道了解的供應商信息,通知供應商填寫《供應商調查信息表》;或由貿易公司、園林公司公開征詢供應商,發出《供應商調查信息表》,由供應商提供產品明細表、貨物樣品或圖樣、設備產品說明書及備品備件技術指標。貿易公司、園林公司按照所屬業務范疇,匯總各供應商申報信息,初步選擇符合入選條件的供應商。
2.審核
貿易公司、園林公司對供應商申報書面材料進行關鍵信息審核。如有必要,貿易公司、園林公司會同技術部、造價部或使用部門相關人員對供應商進行實地驗廠調查,聽取介紹,了解供應商的質量管理、技術水平、供貨能力、經營理念等情況。
3.選定
依據《供應商調查信息表》及相關資料,結合現場驗廠調查情況,經貿易公司或園林公司經理批準后,報集團領導確認并將其納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庫》。
(三)建檔
由貿易公司、園林公司按照所屬業務范疇負責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庫檔案(紙質和電子版),并及時更新。
第四章供應商的考核和評估
第九條每年3月份組織一次對供應商的考核和評估。由貿易公司、園林公司根據所屬業務范疇,組織造價部、技術部及相關使用部門,對《合格供應商名錄庫》進行復審。結合供應商的實際供貨情況及其信用記錄,從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幾個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考核和評估。
考核和評估后,《合格供應商名錄庫》經貿易公司或園林公司經理批準,上報集團領導確認并及時更新。
貿易公司、園林公司應做好供應商的調查和管理工作,原則上應保證每類產品的合格供應商入庫名單不少于三個以上,對三明地產品供應商要做到應入盡入。
第十條供應商制約管理機制
(一)對重要原材料、涉及安全方面的儀器設備的供應商,產品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實施一票否決,三年內不得再次入選名錄庫;
(二)發現串通虛報價格或提供虛假產品、質量有瑕疵,一票否決,兩年內不得再次入選名錄庫;
(三)供應商如果一年內發生三次及以上對貿易公司、園林公司發出的詢價不回復(包括延遲報價、報價與平均報價偏差達50%以上、無合理理由拒絕貿易公司或園林公司的招標邀請等情況),將終止供應商資格,一年內不得再次入選名錄庫;
(四)供應商如果一年內發生兩次及以上逾期交貨,或者一年內發生兩次及以上逾期抽樣送檢,將終止供應商資格,一年內不得再次入選名錄庫;
(五)服務態度惡劣,配合度低,未按照要求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務,無法及時準確提供資料及發生其他影響工程管理、施工進度及質量管理的行為,將終止供應商資格,半年內不得再次入選名錄庫。
第十一條供應商的考核和評估采用綜合評分法,按照不同類產品分類評分。同類產品本年度未發生詢價等行為的,均不得分,不影響同類產品的該項分值排序。具體評估內容如下:
I、日常部分評分滿分60分
序號 | 評審內容及標準 | 項目分值(60分) |
1 | 報價時效性: 按時報價而且屬于有效報價得10分,延遲報價不得分 | 10 |
2 | 報價得分: 有效報價第一名得10分 有效報價第二名得8分 有效報價第三名得6分 其他有效報價得4分 報價與平均價偏差達50%以上不得分 | 10 |
3 | 交貨期: 如期交貨得6分,每逾期1天扣2分,扣完6分為止 到貨當天或者次日完成抽檢工作得4分,每逾期1天扣2分,扣完4分為止 | 10 |
4 | 質量與數量: 產品滿足要求,未發生質量異議得15分 抽檢不合格發生退換貨但未影響施工進度或者未造成損失的不得分 產品數量符合要求得10分,數量不滿足要求每批次扣2分,扣完10分為止 | 25 |
5 | 服務態度 配合度高,主動服務,資料準備及時、詳細、準確,與相關單位溝通順暢得5分;態度消極、服務不專業、流程混亂、延誤工作扣5分 | 5 |
II、商務部分評分滿分30分
序號 | 評審內容及標準 | 項目分值(30分) |
1 | 與貿易公司或者園林公司簽訂總代理協議、生產培育基地協議等戰略合作關系 | 10 |
2 | 為貿易公司、園林公司集采平臺提供項目信息(以供應商自身已經介入或者有能力配合為考量標準) 每提供1條項目信息得1分,每增加一條加1分,滿分10分 未提供項目信息的不得分 | 10 |
3 | 促成項目規模 促成項目總額大于200萬得5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00萬元加1分,滿分10分 促成項目總額大于150萬(小于200萬)得4分 促成項目總額大于100萬(小于150萬)得3分 促成項目總額大于50萬(小于100萬)得2分 促成項目總額小于50萬得1分 未促成項目合作不得分 | 10 |
Ⅲ、年度部分評分滿分10分
序號 | 評審內容及標準 | 項目分值(10分) |
1 | 連續5年保持集團公司合格供應商得5分 連續4年保持集團公司合格供應商得4分 連續3年保持集團公司合格供應商得3分 連續2年保持集團公司合格供應商得2分 連續1年保持集團公司合格供應商得1分 新進企業不得分 | 5 |
2 | 貿易公司或者園林公司結合年度配合情況、市場調查情況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 5 |
第十二條經考核和評估后,按各類別供應商總量進行排名,分為A、B、C三級供應商,享受區別優待:
(一)排在33%位之前的為A級供應商,付款為20日內支付95%;
(二)排在34%至66%位的為B級供應商,付款為30日內支付90%;
(三)排在67%至100%位的為C級供應商,付款為45日內支付85%。
第五章供應商評價體系的運用
第十三條貿易公司、園林公司依照以往的采購資料和平時收集的數據,對合格供應商及其產品分門別類地整理出一套完整的“產品—價格—供應商”資料庫,形成公司的采購數據平臺,包括:
(一)材料(設備)名稱;
(二)規格型號、主要技術指標;
(三)價格區間;
(四)廠家(或供應商);
(五)索引。
第十四條為了充分發揮供應商評價體系的功能,把資源轉化為經濟效益,公司所屬項目涉及名錄庫內的產品和服務采購(包含甲供、甲控和乙供材料),應遵循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使用《合格供應商名錄庫》內的產品和服務。
(一)甲供材料
1.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合格供應商名錄庫》的產品(以下條款列入招標文件)。
(1)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采購的甲供材料,根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以及省市關于推廣地產品的相關規定,在商務分部分給予不同等級供應商相應的加分優待,未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庫》的該項不得分。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甲供材料供貨到場后,必須組織相關各方現場抽樣送檢,檢驗檢測合格才能予以驗收。
2.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方式采購,應首先從《合格供應商名錄庫》中選取對象;不能滿足的部分,貿易公司或園林公司根據需求另行新增,滿足供應商準入條件的推薦為候補供應商,發放《供應商調查信息表》,按照程序報批后成為合格供應商。其中:
(1)邀請招標選取全部A級供應商,數量不足3家B級遞補,以此類推。
(2)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選取全部A、B級供應商,數量不足3家C級遞補。
(3)如果現有《合格供應商名錄庫》同類產品無法滿足詢價或者采購需要,允許在名錄庫外發出詢價單或者采購邀請,有意加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庫》的供應商按照本制度流程提出申請。
(二)甲控材料
項目部編制招標文件涉及甲控材料的品牌,原則上在《合格供應商名錄庫》內篩選,優先推薦與貿易公司或園林公司有總代理協議的品牌,并經貿易公司或園林公司會簽后報集團公司確認。
(三)詢價定價
對于變更或新增(無定額依據)、預算清單中未定價的材料產品,在詢價定價時,應遵循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選取《合格供應商名錄庫》內同類產品A、B、C級全部供應商作為詢價對象,詢價結果作為定價簽證的依據。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管理制度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其他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