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認識,加強組織保障。集團領導高度重視,積極部署開展清欠工作,并充分調動集團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細化工作任務,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
二是全面排查摸底,緊抓落實。要求各在建項目部、所屬各子公司負責人,認真組織對業務相關企業賬款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按照“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的原則,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切實跟蹤撥付資金支付情況。
三是推行“三步工作法”,保障資金撥付。要求各在建項目負責人至少跟蹤3個以上施工班組長,訪談10個以上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所屬各子公司訪談業務相關企業經辦人;要求各項目部、所屬各子公司做出年終資金預算安排,加快與關聯業務企業的結算工作,確保清欠工作取得實效。
四是加大資金籌措力度,統籌安排資金。通過多渠道融資破解融資困境;通過加快自營項目的資金回籠解決項目資金問題;通過加快項目結算審核,按合同約定統籌安排資金支付,確保平穩過度。